宁金彪副会长参加《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专家起草组第一次会议
2021/10/19 浏览:308
[导读] 2021年10月17日上午,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专家起草组第一次会议在北京新侨诺富特酒店顺利召开。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宁金彪
宁金彪副会长参加《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专家起草组第一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1-10-18 来源:重大项目部
2021年10月17日上午,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专家起草组第一次会议在北京新侨诺富特酒店顺利召开。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宁金彪全程出席该会议,并为起草专家组与会专家发放邀请函。
宁金彪副会长重点介绍了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成立的背景和发展历程。他说,15年来,协会一直秉承着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办会方针,积极向党中央国务院建言献策,不断反应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心全意为中小企业服务,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肯定。宁金彪副会长认为:中小企业作为社会就业的主力军,作为创造财富、提供税收、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在民族复兴、共同富裕、社会进步中的作用不可或缺,不可替代。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目前中小企业的平均寿命仅2.7年,远远低于一些发达国家。而在影响企业寿命的因素中,由于合规、合法经营和管理不到位,给企业带来的威胁和影响很大。因此,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长治久安、多建成一些百年老店,建立一套针对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的标准,引导和促进广大中小企业合规经营、管理和发展十分必要和重要。
《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起草专家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所长谢鹏程先生担任专家组组长,全国企业合规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李近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瑞华,中国投资协会品牌投资促进中心主任刘红霞,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理论战略研究所所长王益谊,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永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理论战略研究所副研究员杜晓燕,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副所长丁继华等专家担任专家组成员。
专家们就中小企业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标准的构建深入交换了意见。专家指出,中小企业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不仅是必要的和可行的,而且是企业治理结构现代化,防范刑事法律风险,打造“百年老店”的重要机遇。首先,随着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推进,企业合规从宽包括刑事责任减免对企业的优惠和激励作用日益彰显;其次,随着党和国家反腐斗争和打黑除恶的深入开展,通过个人关系建立的“保护伞”给企业带来的刑事风险日益增大,而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将为企业打造一把可以排除法律风险的“保护伞”;第三,随着家族化或者行政化的企业管理模式的弊端日益显现,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将为我国中小企业治理结构的转型提供良好的契机。
本次会议明确,构建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标准,要以体系化和中国化为基本目标,在国际标准ISO37301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中小企业的实际,研究制定一部既能落地生根又能满足最低限度国际标准的《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不仅要保证广大中小企业在国内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而且要为中小企业走出国门打下坚实的基础。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重大项目部副主任张伟,专员张子涵、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合规研究院常务院长洪绍泉,执行院长洪祖运,副院长洪钧,副秘书长毛姗姗,科研部主任林戈均出席了本次会议。